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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

浏览:2 发布日期:2026-06-30 来源:网络

高温高湿的暑热夏季来临,食物储存或食用不当,易引发食源性疾病。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,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特作以下风险提示:

一、哪些食品(食材)易引发细菌性食源性疾病?

警惕1:肉类食品、禽蛋类加工烹饪贮存不当,易发生产气荚膜梭菌、沙门氏菌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。

警惕2:熟肉制品、乳及乳制品、冷加工糕点等富含蛋白质或淀粉的食品加工贮存不当,以及患有化脓性伤口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的从业者上岗操作食品,易造成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。

警惕3:隔夜剩米饭、蛋炒饭加工储存不当,易导致蜡样芽孢杆菌及其毒素引发的食源性疾病。

警惕4:海鲜加工储存处理不当,易造成副溶血性弧菌交叉污染食品引发的食源性疾病。

警惕5:米粉、凉皮等湿面米制品储存处理不当,长时间泡发的银耳木耳等易引起的米酵菌酸中毒。

二、作为食品经营者、消费者,我们应该如何防范隐患问题?

(一)餐饮服务提供者(社会餐饮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、城乡自办宴席承办者)要重点防控细菌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。特别是要严格管控高危易腐食品(食材)的采购、贮存、加工制作行为,避免交叉污染,要做到食材购进渠道合法合规、在安全的温度下贮存、操作中生熟分开、烹饪时烧熟煮透。还要注意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,杜绝从业人员“带病上岗”。禁止采购、贮存、使用亚硝酸盐。

(二)食品销售经营者要做到食品分类分架、离墙离地放置,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暴晒。特别是销售冷藏冷冻食品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,要确保冷藏冷冻设备正常运行,规范配备防尘、防虫等设施。

(三)广大消费者也要谨防误食有毒动植物引发的食源性疾病。家庭供餐中不随意采食不熟悉或不认识的野生菌类;不购买制作食用来源不明的淡水螺;不加工制作发芽马铃薯;谨慎烹饪四季豆,应烧熟煮透;家庭饮用酒类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,避免误购误饮甲醇;瓜果蔬菜洗净后再食用,不喝生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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